来源:山东省发改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公开政策文件
9月7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机制的函》(鲁发改价格函〔2026〕68号);9月10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外发布更新后的分时电价峰谷时段,整套规则自2026年10月1日\\正式落地执行。
本次政策一方面调整全年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放宽峰谷时段时长上限,放大价格信号,引导工商业主体开展削峰填谷,推动新能源消纳,同时也给储能项目运营带来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峰谷时长增加,长时储能迎来运行窗口
旧版规则:低谷(含深谷时段)/高峰(含尖峰时段)全年各不超过2190小时,尖峰/深谷各不超过1200小时。
新版规则:低谷(含深谷时段)/高峰(含尖峰时段)各不超过2628小时,尖峰/深谷各不超过1500小时。
时段变化集中在3‑6月、9‑11月:
- 3‑5月:谷时段增加2小时,深谷时段增加1小时,峰时段增加1小时,尖峰时段增加2小时;
- 6月:谷时段增加2小时,新增4小时深谷时段,峰时段减少1小时;
- 9‑11月:谷时段增加1小时,峰时段增加1小时。

调整完成后,春秋季节谷段、峰段同步拉长,给4小时及以上长时储能带来连续充放电运行窗口。但具备运行窗口只是基础条件,项目能否转化为实际收益,取决于峰谷价差水平、尖峰深谷实际执行时长以及充放电运营策略。
3—6月谷时段设置为8:00—15:00,深谷10:00‑14:00;9‑11月谷时段9:00‑15:00,深谷11:00‑14:00,时间刚好覆盖光伏大发区间。对于光伏电站,午间发电收益会承受压力;配置储能可把午间低价电力转移至高峰、尖峰时段释放,有望改善光储项目整体收益水平。
2、错时执行+动态调整叠加,储能运营复杂度上升
68号文明确,年内遇到电力供需紧张、天气异常等情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可以对尚未执行的峰谷时段开展优化调整,调整内容需要提前15天对外公示。条件成熟后,省内还可以探索分地区错时执行分时电价,匹配不同区域用电特征。
错时机制属于国内地方电价政策的先行探索,但叠加动态调整规则后,分时电价变动频次会有所提升。储能投资、运营企业需要持续跟踪本地峰谷时段变动,灵活调整充放电运行策略。

政策核心要点摘录
时长上限调整:低谷(含深谷)、高峰(含尖峰)全年上限提升至2628小时;尖峰、深谷上限提升至1500小时。
存量零售套餐:已经签订的固定分时零售套餐,合同周期内继续沿用原有约定;新签零售套餐执行新版时段。
浮动比例:高峰上浮70%、低谷下浮70%;尖峰上浮100%、深谷下浮90%。
执行范围: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分摊损益类电价不参与分时浮动。
特殊用户:居民充电桩、农业用电等可自愿选择分时电价,除低谷23:00‑7:00之外,其余峰谷时段跟随工商业版本。


(备注:本文整理自政府公开政策文件。项目实际收益受峰谷价差、调度情况、市场环境多重因素影响,本文不作为设备采购、项目、股票投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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