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7月13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新疆电力市场零碳园区内经营主体参与交易服务指南》。文件部分重点内容如下:
零碳园区内经营主体包含电力用户、分布式电源、独立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绿电直连项目等。
零碳园区内独立储能直接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力用户配建储能(含园区自用储能)与电力用户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分布式电源配建储能设施与分布式电源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零碳园区内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用户身份)可单独或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经营主体任选自行参与交易或聚合参与交易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经营主体可以参与中长期交易,也可参与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
同一分散资源在同一时期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确定零售(聚合)服务关系。
经营主体
零碳园区内经营主体包含电力用户、分布式电源、独立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绿电直连项目等。零碳园区内各经营主体应分别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开展电力市场注册,自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新型储能参与交易方面:
零碳园区内独立储能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零碳园区内电力用户配建储能(含园区自用储能)与电力用户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零碳园区内分布式电源配建储能设施与分布式电源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电力用户:零碳园区内电力用户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选择作为批发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也可由售电公司代理作为零售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中,用户侧可调节、可中断负荷可经虚拟电厂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绿电直连项目:零碳园区内绿电直连项目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在现货市场连续正式运行前,绿电直连项目整体以批发用户身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现货市场连续正式运行后,分别以发电企业身份、批发用户身份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直连项目内主体不可自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分布式电源:零碳园区内分布式电源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自行参与或经虚拟电厂聚合,作为分散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零碳园区内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用户身份)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单独或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市场交易
零碳园区内经营主体任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方式一(自行参与交易):零碳园区内电力用户、分布式电源、独立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绿电直连项目等经营主体按照《新疆电力中长期实施细则》《新疆电力市场绿电直连项目参与交易服务指南》等自行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方式二(聚合参与交易):零碳园区内经营主体可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自愿选择售电公司代理或虚拟电厂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其中,售电公司可代理零碳园区内电力用户、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虚拟电厂可聚合零碳园区内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可中断负荷、可调节负荷、用户侧分布式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资源。
同一分散资源在同一时期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确定零售(聚合)服务关系。
零碳园区内经营主体可以参与年度、月度(多月)、月内等中长期交易,包含绿电交易、直接交易、合同交易等各交易品种,也可按照相关规则参与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
计量结算
按照《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新疆电力市场结算相关规则要求,对零碳园区内经营主体开展结算工作。
零碳园区内电力用户、分布式电源等分散资源,通过售电公司代理或经虚拟电厂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全部用电量、上网电量按照零售套餐价格执行。
绿证核发划转
零碳园区内独立储能设施放电电量不核发绿证。配备储能设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对发电设施及储能设施分别计量;现阶段未分别计量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项目上网电量扣减下网电量的原则核发绿证。
原文如下:


|风力/光伏发电开发+储能系统集成专家




